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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入手 安置帮教工作收到实效
近期,为了确保奥运安保和社会和谐稳定,尉犁县司法局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认真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准确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动态情况,做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
首先与各司法所、司法所与村和社区层层签订了《2008年度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各项帮教措施,确保各项帮教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在开展刑释解教人员走访工作上,注重解决他们的实际生产生活问题,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入手,着重帮助协调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工作问题。6月初,尉犁镇司法所在走访住在水利局的一刑释解教人员衣某时,刚开始其家人不理解,导致谈话无法继续。随后没过多久,水利局来电要求司法局和尉犁镇司法所上门对衣某与阿某的房屋纠纷进行调解。经司法局和尉犁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上门进行调解,得知衣某的母亲于2001年因购买水利局的住宅楼后将其原居住地水利局的公房(平房)转由水利局的临时工阿某居住,此举水利局亦同意,同时衣某的母亲将其平房的个人所属树木等以1100元的价格卖给了阿某,双方写有字据为凭。时过7年后,因衣某结婚需住房,双方发生纠纷,衣某和其母多次找到阿某要求其将居住的平房还给衣某,并准备了手钳,准备撬锁强行搬入,在多次吵闹无果的情况下,双方闹到水利局要求解决,但水利局也无法调解。对于此纠纷,在调解人员讲述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后,衣某的母仍然还在无理取闹,吵闹不止。
鉴于这种情况,调解人员见衣某一直未发表意见,于是把突破口放在衣某身上,从询问其生产生活情况入手,在了解他自从刑释解教后一直无法找到工作,无法解决生活问题,一直和其母住在一起的情况后,从关注其的生活工作问题入手,一下找到了解决纠纷突破口,明白了其吵要房屋不是目的,我们的调解人员积极与社区警务室民警协调,将调解工作重点放在积极帮助解决衣某的工作及生活困难问题上,由一社区警务室民警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看能否解决低保问题,有司法调解人员帮助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其工作问题。通过这些当事人关注的问题的提出和解决,当事人表示息讼止纷。后通过民警和司法调解工作人员的努力,与社区和劳动部门联系,找到了适合其实际情况的工作岗位,解决了衣某的工作问题。衣某的母亲也表示满意。
通过司法局、司法所和几个部门的努力和协调,积极帮助和安置衣某的工作和生活问题,达到了维护稳定和谐的目的。衣某及其家人对此十分感激,表示一定要做个守法的好公民。通过此案,对我们今后在对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帮教措施上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我们应着重从关注民生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仅做好一些谈话走访工作,而是应把握重点,积极帮助解决一些他们关心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而消除不安定的因素,降低重新犯罪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