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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甫司法所成功调处劳动报酬纠纷
近日,阿克苏甫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吉格代巴格村村民尼某与民工艾某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
纠纷缘由是:尼某将其70苗地交由艾某承包管理,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因劳动报酬金额双方发生了矛盾。无奈之下,双方来到司法所寻求解决。司法所人员在调查了解情况后,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对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认真细致的做调解和思想工作,双方同意调解并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1、解除双方的承包管理合同。2、艾某兄弟在尼某的地里干了15天活儿,一个人每一天按40元计劳动报酬,总共需支付600元。此款由尼某一次性付给艾某。
至此,一起劳动报酬纠纷得到了妥善调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