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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司法所积极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
当前重视和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已成为团结乡常规工作的一部分,为此团结司法所积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纠纷调解工作。
5月13日,在团结乡孔畔村三组外来务工的四川民工吴谋到团结司法所要求解决关于承包棉花地管理引起的矛盾纠纷,经了解,吴谋在2008年3月13日与陈谋签定承包113亩棉花地管理合同,每亩管理费150元。5月12日,在吴谋老家发生地震的情况下,吴谋准备回老家,想向陈谋索要两个月干活的务工费共计1500元工钱。但是陈谋不同意,只愿支付1000元。
经团结司法所耐心的对陈谋做思想工作和调解,达成一致调解协议:陈谋针对吴谋的实际困难,同意支付给吴谋1300元的务工费。对此调解结果,双方一致同意,吴谋非常满意。至此,一起涉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纠纷得到了妥善调处,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依法得到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