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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司法局“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成效显著
近期,尉犁县司法局以“自治区平安县”创建活动为载体,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明确责任和任务,组织乡镇司法所扎实深入地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的清查、核查、登记和帮教工作,并通过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达到了有效防止“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维护稳定的目的。
主要措施:一、通过县委政法委,调整了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2008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并在综治例会上与各乡镇和综治成员单位签订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完善责任追究制。二、各乡镇司法所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与辖区公安局派出所协调,对辖区内五年以内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核查,摸清本辖区的刑释解教人数,逐一落实帮教措施,帮教率达到100%。三、深入“刑释解教”人员家中,进行定期查访,采取主动帮教与做好家属思想工作相结合,切实了解他们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采取帮教与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注意帮助他们解决和改善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四、帮教与家庭、普法教育相结合,向他们宣传与他们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案例从正反两方面进行教育,帮助他们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依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