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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犁县“法治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法治六进”活动办法要求,现制定我县“法治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法治进机关”活动为载体,通过建设“法治机关”,建立、实施法治建设评估激励机制,促进公务员“学法知责”与“依法履责”的紧密结合,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以“规范有序、制度健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推进法治实践,为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尉犁做出应有贡献。到2008年,使全县“法治机关”达到100%,到2009年达到一个满意的法治效果。
二、工作任务
1、开展以提高依法履责、依法办事能力为目的的机关内部特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学习和教育,落实面向社会、服务大众的法制宣传任务。
2、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执法权力规范、制约、监督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狠抓落实。
3、强化法治实践。以“规范、有序、廉洁、勤政、公正、高效”为主要内容,加强机关日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围绕群众反映的涉法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依法解决事关百姓民生的热点问题。
4、继续履行政务服务承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内部监督和职责履行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5、此活动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政府法制办和机关工委等部门牵头组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下实施。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采取考核评估激励机制与“一抓双挂”制度捆绑实施。
6、其它有关建设法治机关的工作任务。
三、重点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1、《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关知识;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读本;
3、《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保密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信访条例》、《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
4、《民族区域自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刑法》、《民法通则》、《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等;
5、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
四、重点解决的问题
1、着力解决部分公务员存在的“四不一低”问题。即:“不知责”、“不尽责”、“不作为”、“不规范”和办事效率低。
2、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机关超标准公务消费以及个别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
3、解决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决策和出台违法、违规文件的问题。
4、解决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五、牵头、负责部门
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监察局、县人大法工委、县司法局为“法治进机关”活动的牵头、负责部门。(尉犁县“法治机关”工作标准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