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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开展尉犁县第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尉治办(2007)07号
关于认真开展尉犁县第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委、办、局、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年四月是自治区第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为认真做好法制宣传各项工作,现将我县开展第四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与主题
结合宣传“两会”精神,集中开展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积极宣传并实施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方案,推进各领域的法治实践,提高各族公民尤其是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尉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宣传月主题:推进“五五”普法 构建和谐社会
二、具体内容
1、进行“五五”普法启动情况自查(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依法治县办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抽查并予通报。
2、大力宣传新颁布的《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通过新颁布法律的宣传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法律内涵,树立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3、加强机关法治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各级机关要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作风建设,由各级领导带头,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集中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针对性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实践活动,以廉洁、勤政、公正、高效为目标,推进机关法治建设。
法治实践是最好的普法。各执法部门可根据实际,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反映我县法治建设成果,推进依法治理进程,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
4、认真开展事关社会和谐发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部门要大力开展“一学三讲”(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针对性法制宣传教育。
要在农民工集中的工地、居住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活动,帮助农民工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要在社区、商场、车站、农村集市等场所,以维护和谐稳定、促进发展进步为宗旨,开展针对性法律法规的宣传。
抓好农村、牧区的普法宣传。要以“法治进乡村”活动为载体,依托“村规民约”,提高农(牧)民特别是“两委”干部的守法意识,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保障农牧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5、大力宣传、实施“法治六进”活动方案。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开展“法治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实施方案,采取务实举措,推进我县各领域的民主法治建设。
三、有关要求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围绕“两会”精神和新颁布法律以及自治区“法治六进”实施方案、法治建设先进典型等内容,做好集中宣传教育工作。
2、县广播电台在“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要制作专题节目,同时将此次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安排在尉犁新闻节目段滚动播出。
3、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和内容的针对性。各单位要在突出宣传内容针对性的同时,在法制宣传的形式上要不拘一格,力求创新和多样。通过生动活泼和有效的宣传形式,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
4、认真组织,及时反馈。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制订“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方案,严格落实,确保实效。要及时将活动方案及好的经验做法和情况,报尉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尉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尉 犁 县 委 宣 传 部
二00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