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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年终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1-19 18:35:30 来源:司法局关闭

尉治办[2007]14号

关于2007年年终公职人员学法考试的通知
  

 各乡、镇、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及“法治六进”依法治县工作,提高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根据巴治组[2007]6号文件的要求,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进行全州公职人员学法年终考试,现将我县公职人员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自治区《法治六进》活动相关内容。
    二、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以片区和进单位集中考试,试卷用汉、维两种文字,采用A、B、C 试卷。
    三、考试时间
    12月10日至12月26日,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进单位考试日期由依法治县办提前通知。
    四、考试教材
    为做好今年的考试工作,自治区编印了《自治区2007年度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复习资料》(汉文6元、维文10元),各单位认真做好复习资料的征订和学习辅导,通过以考促学,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考试复习资料请到县司法局二楼依法治县办公室征订(原城镇派出所)。
    五、要求
    各单位的公职人员特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本次考试,此次考试将严格执行新党发[2006] 4号文件 “一抓双挂”的要求(抓正反典型、与单位考核和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未参加本此考试的单位或个人,由依法治县办公室单独进行补考,本次考试的情况将在全县进行通报。
    各单位务必于2007年11月30日以前,将本单位参加考试人员(汉、民分开)用书及考务费(每人5元)一并报交依法治县办公室。
    望各单位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工作。


                  尉犁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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