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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治办[2007]16号关于征集“法制动漫作品”和“法制文艺节目”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新治办[2007]16号关于征集“法制动漫作品”和“法制文艺节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教育局:
根据巴治办[2007]11号《关于转发〈新治办[2007]16号关于征集“法制动漫作品”和“法制文艺节目”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今年7月20日前,全国普法办将开展“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于“十一”国庆期间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国庆法制文艺专场晚会”。为积极做好以上工作,将《新治办[2007]16号关于征集“法制动漫作品”和“法制文艺节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乡镇、各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做好推荐上报工作,推荐作品于2007年7月5日以前上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王行荣 阿依努尔•买买提
联系电话: 4022179 13579043999附:新治办[2007]16号文件
新治办[2007]16号关于征集“法制动漫作品”和
“法制文艺节守’的通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普法办将于今年七月二十日前开展“第五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于“十一”国庆期间在中央电视台举办“国庆法治文艺专场晚会”,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推荐、上报作品。为此,谨作如下通知:
l、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相关内容。各地、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前在我区开展的“法治六进”活动,将具有本地特色,突出民族地区风格的法制故事、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连环画、法制漫画、卡通形象等法制宣传教育素材,创作、制作成法制公益广告、法制MTV、法制连续短剧等法制动漫作品形式,参加征集活动。作品的内容应当反映法制主题,形式为动漫(flash)作品。活动结束后,全国普法办将评选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机关、单位、企业、高等院校、动漫制作爱好者和动漫制作公司、企业等组织的发动工作,提供必要的引导,使他们能创作出阐释法律问题准确、艺术表现力强、动漫制作技术好的法制动漫作品,作品直接寄往全国普法办公室。
活动网址为:http://law.flash8.net,联系人:司法部法制宣传司尹雪梅,联系电话:010-65205835、010-65205815,电子信箱:yinxuemei@legalinfo.gov.cn
2、法制文艺节目征集要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正确宣传阐述法律法规;内容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反映公民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新风尚,为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以小品、相声、戏曲、诗歌、歌曲以及具有新疆地方特点的演唱、说唱等为主。各地和相关部门可组织专业文艺团体进行创作与排练,并以加DVD光盘的形式(如有文字稿可一并报送)。于2 007年7月20日前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陈同利、王力
联系电话: 0991-2356031、0991-2356033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 5月 16日
